1. 首页>>产权保护>>高新企业认定

最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快来对照自查)

随着各地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结果的公示,大家纷纷反映2019年是一个高企严查年,很多审查机制都比往年严格了很多,那么对于即将到来的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审查机制也会越来越严格。

预计从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

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需提前至少一年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高新技术企业要求近三年授权专利)

I、II类知识产权使用需谨慎

1)企业在申报系统填报时自动与以往的知识产权数据比对,对已使用的II类知识产权,要求企业进行勾选,如不选,系统会提醒。

TIPS:重复使用的II类知识产权可填报,但不计入知识产权评价计分,但可以作为主要高新技术产品的支撑依据。

2)地市推荐后,系统会自动监测是否存在I类知识产权、II类知识产权同时多家申报认定高企,如有,涉及企业将退回。同时企业申报数据导入国家系统,如发现与外省企业重复使用I类II类知识产权,省系统将退回企业申报材料。

3)II类知识产权只能使用一次,同一知识产权有多家权属人只能一家使用,不得多家使用。

4)拥有I类知识产权的企业,属高新技术产品的主要支撑,认定评审通过后,其有效期内,不得转让其他企业!否则年度将按主要高新技术产品不合格处理,取消高企资格。

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虽然未全省开始推广,但极有可能是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趋势,想在2020年申报高新认定的企业,要抓紧时间做好提前准备工作。提前做好培育,专利不能再临时抱佛脚,必须要提前一年做好准备;财务方面针对研发费用的要求也将会更加严格,不再是出具相应证明可以解决相应问题,必须保持”三表一致“原则。

研发费用归集须合理

企业需要避免下面这些关于费用明细项目的开支金额比例的合理性与研发活动相关性主要存在的问题:

1)各项目明细每年的金额一致

2)每个项目明细没有数据

3)项目的个数不足以支撑研发费用的总额,导致每个研发项目的费用过大

4)研发费用出现了研发期间以外归集的研发费用

5)人员费过大或过小,与研发人员数量和研发期间的平均后不合理,又无合理解释的

6)直接投入绝对金额和比例过高,与研发项目内容不匹配,研发投入后材料的去向存在疑问

7)折旧费用占公司总折旧费比例过高,存在研发费用挤占生产成本嫌疑,另本应资本化的设备全额进入了研发费用

8)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列支了相关的与销售数量挂钩的技术支持费,无合理解释

9)其他费用列支了与研发内容不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产品宣传费或销售费用

什么是纯图形商标?

1.准备在2020年认定(复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请检查相关知识产权申请(转让)审批进度,要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注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三表一致”,注重报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建议企业从现在开始严格检查各类数据报表,避免在填报报表时出现数据不统一的现象。

标签: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企申报

版权声明: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您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2122047013@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9XXXXXXXXXXX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